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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销单证留存期限
时间:
2007-06-29 12:00
来源:
作者:
点击:
次
进口单位留存核销单第二联、备案表第二联(如有)、加盖“已报审”章的到货核销表第二联、加盖“已报审”章的未到货核销表第二联、加盖“已报审”章的进口货物报关单。以上核销单证均需妥善保管5年备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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